發表于: 2022-4-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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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物業公司向業主收取裝修管理服務費,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該行為屬于違法行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該條例四十一條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根據《安徽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公共服務費用已包括了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保養費用及管理費分攤等。可見,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繳納的物業服務費中已經包括裝修期間的管理服務成本,物業公司也已經物價局備案的標準向業主收取了物業管理費以及電梯等公共能耗費用、裝修押金、裝修垃圾清運費等,不應再另行收取裝修管理保證金。物業公司在其提供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業主辦理交房拿鑰匙或裝修房屋前,通過與業主簽訂裝修管理協議并收取裝修管理保證金的行為,屬于不按規定的收費標準、巧立名目亂收費。
第二,業主有權拒絕繳納。根據《安徽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違反規定以及物業服務合同,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以及重復收費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繳納。
第三,如物業公司以脅迫繳納裝修保證金的方式拒絕交房,業主可以向,物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物價部門投訴舉報。用行政手段維護業主自身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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